“今年3月初,多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仲和因收受案件当事人贿赂,接受审理调查。在他的这份供词中,有一段提到了周小冬先生的案。案件审理期间,周娜女士曾私到他的办公室,向他行贿人民币两万元,而他也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周小冬案件的判决上采取了违规作,导致周小冬案从轻量刑。由于这起案件是在异地,且这段供词并非主要违法事实,所以多峰市司法系统并未向福市提供这一况。”
江浩律师说到这里,看了一已经脸Loading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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