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城指着上面的条律说,“踏星楼租赁第六十一条,客人没有退房和欠租前,房间使用权归客人所有。在没有特殊况,客人有第一续租的权利。第七十五条,息楼对客人有无礼要求,客人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抗议。
这伙计接连犯两条,所以我用自己的方式抗议。我的方式很简单,就是打耳光。对了,这条律还是这伙计告诉我看的。不然的话,我还真不知有这两条。我猜测,他明知故犯,应该是欠揍。”
中年男修听到宁城的话,顿时皱起
Loading...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