童阳已经来过北大附小,基本上已经认得周边的路。
路过一家商场,给俩小孩买了两个一样图案不同颜的杯,给楚诗语买了一对耳环。不过,楚诗语虽然不经常佩戴首饰,价格都没有低于过四位数,童阳送给她的耳环大概是她所有首饰里最便宜的。
这大小姐嘴上说着嫌弃,童阳想给她换成其他的又不要。
乐乐,你喜欢这里吗?童阳牵着他往回走,未来他们大概率不会再回老城区。
童乐认真,我喜欢。
是吗。
他刚到这个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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