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报警结果如事发般令人迷惑甚至生气,报案第二天,那位小姐的家人便带着她去了警局自首,说她有神经病,会发疯乱打人,总之一派胡乱说辞。
由于他并没有受什么重伤,警察也没有究,加上对方认错态度极好,很乐意赔钱。
最后,对方赔偿凌志四万,没有歉便离开,警察装作没有看到,只说私了私了转身离开,这件事被潦草结案。
人轻言微,凌志不想把事闹得难看,戴着罩,遮掩住半仲的脸回家了。
这几天他都戴着Loading...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